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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北京市平谷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专聘教师公告(60人)

2020-08-03 11:06:17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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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平谷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平谷区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形式补充幼儿园专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2020年平谷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专聘教师60名,从事幼儿园教育教学相关工作。

  主要职责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和执行幼儿教育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开展适宜的教育活动;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并配合保育员做好卫生保健工作;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全面做好家园共育;参加业务学习和保育教育研究活动;定期总结评估保教工作实效,接受园长的指导和检查。

  二、招聘条件

  (一)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

  (二)身心健康,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为人正直,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热爱尊重幼儿,坚持积极正面教育,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四)具有平谷区户籍。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资格证书要求

  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为幼儿园)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如暂未取得以上证书可参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执行,待招聘上岗后,在签订聘用合同1年内,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专业要求

  2019年及2020年高校毕业生现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为幼儿园)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人员所学专业须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音乐表演(幼儿教育)、英语教育(幼儿教育)、商务英语(学前英语教育)、商务英语(学前教育)、商务英语(幼儿教育)、学前双语教育、艺术教育专业。

  (九)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应聘。

  三、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复审、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4日上午9:00至2020年8月5日下午17:00。

  报名网址 http://renshi.bjpg.org

  2020年8月7日下午3:00后,考生可到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平谷区教委负责受理报名并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且报名信息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得修改。

  (二)资格复审

  平谷区教委负责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考生可根据准考证信息查看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需携带的材料等内容。

  (三)考试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报名人员情况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拟聘用人员到地点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和幼儿园教师健康证体检。

  2.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由拟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考生可登陆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信息栏(http://www.bjpg.gov.cn/pgqrmzf/zwxx0/rsxx85/index.html)查询成绩。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2.平谷区教委将根据师资需求情况,统筹分配。

  3.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区人力社保局确定的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标准及聘后管理

  1.被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按照“北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相应比例确定,同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考核、考勤等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3.试用期为6个月,对于违反职业道德、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等考核不合格人员随时解聘。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依照公开的条件、程序和标准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六、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要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联系畅通,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申报人员在招聘过程各个环节中办理相关手续时,须在招聘主管单位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69965523、6996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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