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400 071 1689

2020北京丰台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0人公告

2020-07-30 09:31:19     来源:京佳教育

关注京佳微信: jingjiav   关注河南公务员考试微信: henanjingjia  

  • 咨询电话: 400-071-1689

  • 地址: 河南省科技馆内京佳教育2号楼(花园路与丰产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

https://www.jingjia.org/uploadfile/2019/12/17/201912171103457193.png

  为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满足法院诉调对接的工作需求,丰台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接受区法院的委派,开展案件调解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岗位职责如下:接受区法院的委派,独立开展案件调解工作;协助法官开展案件调解完毕后的诉调对接工作;协助法官开展案件送达、事实调查等工作;开展区法院交办的其他与调解相关的工作。

  二、招聘人数

  专职人民调解员10人。

  三、招聘条件

  1、政治觉悟高,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爱调解工作,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文化知识、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

  3、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沟通能力强,抗压能力强,有的调解能力,具有政法机关工作经历的退休干部优先;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3周岁,能够专职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年龄计算至报名结束日);

  5、具备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6、具有北京市户口;

  7、具有正常履职身体条件;

  8、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邮件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9点至8月14日17点

  3、报名邮箱:ftfygbk@163.com

  4、报名时需将以下材料电子版(照片或文件均可)发送到邮箱:

  (1)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4)学历证明;

  (5)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证明需包含个人基本情况、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奖惩等方面内容。曾有多个工作单位的,可由最后就职的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或者由与调解工作相关的单位出具证明;

  (6)本人半年内的健康体检报告。

  (二)面试

  收到报名邮件后,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筛查初选,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以电话和短信的形式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统一开展面试工作,面试当天需提交报名所交材料的原件。

  五、聘用

  根据报名条件、面试成绩,综合评选确定拟聘用人员,开展政审工作,并提交本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合格发放聘书,聘期一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直接续聘;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区法院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委派调解案件补贴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为调解员发放案件补贴。

  3、人民调解员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特邀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开展调解工作。

  4、联系人: 王玥琦 金雪

  联系电话: 83827505 83827540

  附件:丰台区诉前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

  丰台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

  2020年7月28日

文章关键词: 北京事业单位招聘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相关阅读